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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该计划优先支持我国急需发展的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与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以及金融、物流、信息和商务等现代服务产业;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专业素质高、技术前景好、海外联系广、熟悉国际运作规则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申报该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以无偿资助的形式予以资金支持。对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相关地方应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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