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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涉侨机构和服务对象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交往的增加,以新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为主体的海外爱国力量日益壮大,回国来沪创新创业的新华侨华人和海外留学人才不断增多。新侨人士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回国来沪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各级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国务院侨办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各级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致公党中央及地方组织、各级归国华侨联合会组织、各级欧美同学会组织,按照各自的职能担负着护侨爱侨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