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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公募基金)

  简称“上海华侨基金会”,于2006年经上海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公募性基金会,它是以促进海内外文化、教育、艺术、科技、环保等方面的交流为宗旨的并对海内外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机构。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849号丁香花园4号楼207室

  邮编:200031

  电话:86-21-62125266(传真)

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与东方网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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