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一编:涉侨机构和服务对象 > 三、上海市涉侨部门

(二)上海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上海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上海市人大的工作机构,负责与侨相关的立法、执法监督及提案办理工作,接待华侨民族宗教事务相关来信来访;审议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地方性法规案和其他议案,负责联系市人民政府侨务、民族、宗教事务等主管部门及相关社团组织等工作。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电话:0086-21-63586530

上海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与东方网联合主办
未经授权严禁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