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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侨联成立法律顾问团

09月14日

  长宁区侨联在前两年开展维权工作的实践基础上,结合侨情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侨界群众的实际需求,经社区单位和各街道镇侨联会推荐于2006年7月24日下午成立上海市区级侨联首家法律顾问团。来自侨界的王淑兰、汪兆军、李玉峰、吴钧、何振卿、陈刚、杨民、杨展伦、龚锡南9位高级律师和法官担任了长宁区侨联法律顾问。

  长宁区侨联法律顾问团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利益为根本,为营造侨界一方稳定,响应区委区府提出的“平安城区建设”号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长宁区侨联法律顾问团成员义务担任区侨联和各街道镇侨联会的法律顾问,开展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和分析侨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和重点、难点问题;义务参加区侨联组织的每年一次“侨界律师为社区服务日”大型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活动;完成区侨联交办的相关法制宣传任务;为侨界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为侨界群众提供优先服务;参加区侨联召开的“依法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及开展联谊活动。


 来源:长宁区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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